开云·中国(Kaiyun.com)官方网站-官方门户登录入口

kaiyun: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Kaiyun官方登录入口网址
开云·中国(Kaiyun.com) - 环保节能领军者 | 除尘涂装专家 | 官方门户登录入口
0635-8467707
13852023696
公司动态
.

环保前沿快讯

联系我们

Kaiyun官方登录入口网址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办事处嘉明工业园嘉明路37号
手机:13852023696

咨询热线0635-8467707

kaiyun: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09-24 20:05:45人气:

  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山南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与技术规范。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同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负责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山南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示范创建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督促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承担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并监督实施。

  10.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责服务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级督察,组织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和监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荐美丽山南建设,为打造西藏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供保障。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2)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下水监测数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3)与市农村农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4)与市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5)与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市领域和草原局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应急处理、综治维稳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后勤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系统内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执法监管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工作。承担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综合规划科: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的研究与起草,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山南市减排目标的落实。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审核上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并组织实施。参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3.法规与宣教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督整改科):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研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提出工作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机关及派出机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管理。承担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有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负责环保督察相关工作,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中部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工作。督促环保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

  4.自然生态保护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协同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协调、监督美丽山南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落实。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5.污染防治管理科: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和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并监督实施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6.环境监测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辖区内应急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承担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环境监测力量。参与辐射安全法规草案的起草,拟订有关政策。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辐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7.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权限审批涉核与辐射以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8.政工人事科: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职称考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离退休人员工作。牵头负责局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在乃东、琼结、扎囊、贡嘎、浪卡子、洛扎、措美、错那、隆子、曲松、桑日、加查12县(区)设生态环境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名称统一规范为山南生态环境局××分局,如山南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区分局,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执法工作,乃东区分局不承担执法职能。12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人员编制为49名,科级领导职数47名。

  设立山南市环境监测机构4个,分别为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一站、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二站、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三站、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四站,为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撤销山南市辐射环境监测站牌子,其职能划入4个片区监测站。撤销县(区)监测机构(12个)。撤销山南市乃东区环境监测站、扎囊县环境监测站,曲松县环境监测站、加查县环境监测站、桑日县环境监测站(桑日县辐射环境监测站)、错那县环境监测站、隆子县环境监测站、琼结县环境监测站、浪卡子县环境监测站、洛扎县环境监测站、措美县环境监测站、贡嘎县环境监测站,其职责安属地归口划入对应的片区监测站。

  1.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一站。负责乃东区、琼结县、措美县、环境监测工作,为执法工作提供监测技术支撑;承担区域内环境应急监测任务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自治区山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立环境监测管理体制。

  2.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二站。负责扎囊县、加查县、桑日县环境监测工作,为执法工作提供监测服务;承担区域内环境应急监测任务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自治区山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立环境监测管理体制。

  3.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三站。负责曲松县、隆子县、错那县环境监测工作,为执法工作提供监测服务;承担区域内环境应急监测任务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自治区山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立环境监测管理体制。

  4.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四站。负责贡嘎县、浪卡子县、洛扎县环境监测工作,为执法工作提供监测服务;承担区域内环境应急监测任务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自治区山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系统内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中央、区党委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指导意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行业系统执法工作。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负责纠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领域执法违法、执法不当的行为;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市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业领域内执法行为,起草、编制执法工作规程,执法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定期公布本领域执法目录清单。

  5.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与山南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区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乃东区行政区划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山南市生态环境局乃东区分局负责乃东行政区划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业监管,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主动配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继续探索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健全市一级执法队伍协同联动机制、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责任体系、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执法一大队。负责市级及市辖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工作;承办上级交办和市本级行业领域转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组织协调相关领域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受理、督办环境保护问题线”环境举报电话;组织拟定并实施市级突发环境案件应急预案,承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较大)应急预案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保障行业系统内执法制式服装、标志以及执法执勤用车。

  2.执法二大队。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专项生态环境执法行动方案;指导、监督所辖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根据职能组织协调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办理的涉及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衔接工作;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承担所辖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考核工作。

  3.山南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分队,为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其职责是:按照授权,负责山南市经济开发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受理相关投诉。

  2010年,山南市环境保护局成为市政府正县级组成部门。2019年3月组建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和县级生态环境分局,12县(区、市)生态环境分局相继挂牌成立。市局内设8个行政科室,核定编制24人;12县(区、市)分局核定编制49人。同年,山南市环境监测站2名同志编制上收至厅环境监测站管理。2020年5月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牌成立,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中部片区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入驻我局。2020年6月设立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加挂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内设正科级行政机构2个、派出正科级执法机构1个,核定编制15人,同时设立除乃东区外11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8月设立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一站、二站、三站、四站,站点分别设在乃东区、桑日县、隆子县、贡嘎县,核定编制27人。2024年年底全系统干部职工共155人,其中在职134人(在编人员115人);公益性岗位5人(局机关5人),西部志愿者1人(局机关1人),三支一扶9人(局机关2人、桑日县1人、曲松县2人、琼结县1人、浪卡子县1人、错那市1人、洛扎县1人),临时工6人(局机关2人、措美1人、洛扎1人、琼结1人、曲松县1人),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纳入2024年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行政单位制度的单位1个,本单位为执行政府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已全部纳入本报表填报范围。局机关车辆编制数6辆,现有小车6辆(实际在用6辆);12县(区、市)分局车辆编制数12辆,现有车辆11辆(实际在用11辆)。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15543.44万元,支出总计15543.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808.86万元、下降19.68%,支出减少4795.86万元,下降23.5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结合2024年工作实际,相关科室专项经费进行了调减,二是减少了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7万,三是2023年山南市雅砻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工作方案经费等十个项目属于一年期的项目,2024年未再申报,四是2024年山南市哲古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等9个项目属于2023年项目尾款,因而较上年收入和支出都相应减少。(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0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结合2024年工作实际,相关科室专项经费进行了调减,二是减少了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7万,三是2023年山南市雅砻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工作方案经费等十个项目属于一年期的项目,2024年未再申报,四是2024年山南市哲古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等9个项目属于2023年项目尾款,因而较上年收入和支出都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1554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3.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本年支出1554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万元,占28.15%;项目支出11168.44万元,占71.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43.44万元,支出15543.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08.86万元,下降19.68%。支出减少4795.86万元,下降23.58%,主要原因是:一是结合2024年工作实际,相关科室专项经费进行了调减,二是减少了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7万,三是2023年山南市雅砻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工作方案经费等十个项目属于一年期的项目,2024年未再申报,四是2024年山南市哲古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等9个项目属于2023年项目尾款,因而较上年收入和支出都相应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95.86万元,下降23.58%,主要原因是:一是结合2024年工作实际,相关科室专项经费进行了调减,二是减少了财政存量资金中解决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7万,三是2023年山南市雅砻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工作方案经费等十个项目属于一年期的项目,2024年未再申报,四是2024年山南市哲古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等9个项目属于2023年项目尾款,因而较上年收入和支出都相应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11万元,占2.96%;卫生健康(类)支出220.13万元,占1.42%;节能环保(类)支出14558.89万元,占93.67%;住房保障(类)支出303.31万元,占1.95%。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9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2.82万元,支出决算为3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7.24万元,支出决算为59.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申报时按5人职业年金进行估算,当年实际退休3人,故与年初预算有出入。

  年初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上级下达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部分时多预算了。

  年初预算为213.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

  年初预算为43.58万元,支出决算为3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

  年初预算为390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及退休等原因工资及公用经费与预算有出入。

  年初预算为116.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年中与第三方委托方再次协商降价,导致与预算数有出入。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

  年初预算为43.5万元,支出决算为4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实际合同进行拨付,故与年初预算有出入。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1.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的环保考核经费和统计经费年初预算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有些科目未能形成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85.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山南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款145.13万元。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调控制工作经费602.36万元,当年按合同要求拨付了70%部分。

  年初预算为12476.07万元,支出决算为875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生态环保项目需跨年度实施,种植和生态修复部分受季节性影响,加之管护期较长,因此需要结转到下年实施。

  年初预算为74.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当年实际工作情况,有些科目kaiyun 开云官方入口未能全部形成支出。

  年初预算为1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因接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知,暂缓创建,无法开展相关工作,故未能形成支出。

  年初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年中与第三方委托方再次协商降价,导致与预算数有出入。

  17.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生态环保项目需跨年度实施,种植和生态修复部分受季节性影响,加之管护期较长,因此需要结转到下年实施。

  年初预算为332.12万元,支出决算为30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等原因。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2.8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610.94万元、津贴补贴1896.21万元、奖金210.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5万元、住房公积金303.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42.11万元、医疗费补助24.84万元、奖励金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2万元。公用经费362.1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26.49万元、印刷费1.93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7.68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差旅费56.9万元、培训费6.1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劳务费3.12万元、工会经费54.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55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11%,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5.75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84万元,占9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1.38%。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84万元,主要用于出差及下乡油料费及车辆维修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9.11万元,下降16.06%。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22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51人次;主要用于工作组等的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30.35%。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5.53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较上年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相对较上年有所减少。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实现全覆盖。其中,二级项目37个,涉及资金15144.13万元。

  2024年度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362.1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1.26万元,降低12.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导致与预算有出入。

  2024年度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4.9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413.2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110平方米,业务用房2303.26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是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是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监察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是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是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是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