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原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二环西路飞扬小镇金飞摩配园内。由于原有场地房租到期,企业现拟整体搬迁至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金沙街1238号。项目利用冲床、焊机、抛丸机、喷塑流水线等生产设备,采用冲压、焊接、抛丸、喷塑等生产工艺,搬迁前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10万套健身器材及园林工具的生产能力。
1、废气: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过滤+脉冲滤芯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陶瓷换热器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随固化废气一并收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隔油+混凝沉淀),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kaiyun 开云官方入口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一般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焊渣、集尘灰、废滤筒、残次品收集后外kaiyun 开云官方入口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槽渣、污泥、废活性炭、浮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